机构职能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政务服务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政务服务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
(二)牵头拟订全市政务服务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的政策措施、制度办法。
(三)牵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
(四)组织市级部门(单位)受理、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及其他政务服务事项,并进行监督考核。
(五)负责推进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公共资源交易体系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工作。
(六)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集中采购)平台、政务服务平台、12345政务服务热线管理;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办理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的问题。
(七)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八)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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